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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企業境外投資備案實操攻略(附香港新.冠肺炎疫情后稅收政策變化)

更新時間
2024-11-22 1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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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企業境外投資備案實操攻略(附香港新.冠肺炎疫情后稅收政策變化)

      《實施方案》指出,落實全市統一的外籍“高精尖缺”人才認定標準,進一步拓展認定范圍。允許與北京市國有企事業單位、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機構建立人事勞動關系的港澳臺地區和外籍專業技術人才在北京市申報職稱,符合條件的可在京從事相關職業。

  北京將在全市范圍推行工作許可證和居留許可證“兩證聯辦”,實現“一窗辦理”、5個工作日辦結。支持私營、外商投資和港澳臺投資企業的高層管理人員、主要商務人員及技術人員申辦APEC商務旅行卡,在國際交流活動中享受快速通關便利。加大科技、教育、醫療、冰雪運動等領域人才引進力度,促進國際人才流動。


深圳企業境外投資備案實操攻略

深圳企業境外投資備案發改委實操攻略

2017年國家發改委發布11號令《企業境外投資管理辦法》,對企業境外投資行為“放管結合”,做到有的放矢。該規定從是否屬于敏感項目、投資主體是境內企業還是境外企業兩個維度,對中資企業境外投資項目實行核準、備案、報告等審批方式。

備注1:大額指中方投資額3億美元及以上。中方投資額,是指投資主體直接以及通過其控制的境外企業為項目投入的貨幣、證券、實物、技術、知識產權、股權、債權等資產、權益以及提供融資、擔保的總額。

資料來源:根據2017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第11號令《企業境外投資管理辦法》整理。

國家發改委對于中資企業境外投資項目著重對敏感項目的審核,而根據該辦法,敏感類項目包括:涉及敏感國家和地區的項目和涉及敏感行業的項目。

(1)敏感國家和地區包括:

1、與我國未建交的國家和地區;

2、發生戰爭、內亂的國家和地區;

3、根據我國締結或參加的國際條約、協定等,需要限制企業對其投資的國家和地區;

4、其他

(2)敏感行業目錄由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2018年1月31日國家發改委發布了《境外投資敏感行業目錄(2018年版)》

(發改外資〔2018〕251號),敏感行業包括:

武器裝備的研制生產維修

跨境水資源開發利用

新聞傳媒

國辦發〔2017〕74 號規定,需要限制企業境外投資的行業:

房地產

酒店

影城

娛樂業

體育俱樂部

在境外設立無具體實業項目的股權投資基金或投資平臺

 

對于發改委核準的項目,需提交如下材料:

(1)投資主體情況;

(2)項目情況,包括項目名稱、投資目的地、主要內容和規模、中方投資額等;

(3)項目對我國國家利益和國家安全的影響分析;

(4)投資主體關于項目真實性的聲明。

1. 發改委管轄的境外投資外延擴大。根據發改委11號令,發改委管轄的境外投資,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企業(以下稱“投資主體”)直接或通過其控制的境外企業,以投入資產、權益或提供融資、擔保等方式,獲得境外所有權、控制權、經營管理權及其他相關權益的投資活動。外延擴大,實現了全覆蓋,既包括非金融企業,也包括金融企業,既包括境外企業直接的投資,也包括境內企業通過其控制的境外企業的再投資,既包括直接的投入,也包括融資、擔保等,既包括境外企業所有權的獲得,也包括經營管理權等的獲取。

2.明確發改委審批是其他部門辦理業務的前提。發改委11號令規定:對于核準/備案項目,明確未取得發改委同意,其他部門不得辦理相關手續,外匯管理、海關等有關部門依法不予辦理相關手續,金融企業依法不予辦理相關資金結算和融資業務。

3.注意投資完成后的報告。發改委11號令規定:屬于核準、備案管理范圍的項目,投資主體應當在項目完成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通過網絡系統提交項目完成情況報告表。

《企業境外投資管理辦法》,國家發改委令第11號,2017;

《境外投資敏感行業目錄(2018年版)》(發改外資〔2018〕251號),2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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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新.冠肺炎疫情后稅收政策變化

      為了應對經濟下行及一些納稅人(包括個人及公司)可能面對財政困難,為支持有需要的納稅人繳納 2018-2019 年度,2019-2020年度及2020-2021 年度的稅款,政府分別于 2019 年12 月4 日,2020 年8月12日,2021 年 6 月 18 日及 2022 年 6 月 22 日公布有關繳稅的紓困措施。凡因財政困難獲批準可分期繳納于2019年12月至2023年5月期間發出的2018-2019年度,2019-2020 年度及 2020-2021 年度的薪俸稅、利得稅及個人入息課稅稅單的納稅人,若能按期繳納所有分期款項,則可獲豁免征收附加費,豁免期以稅單的繳稅期限日起的一年為上限。

      另外,《豁免薪俸稅及利得稅(防疫抗疫基金)令》(以下簡稱豁免令)自 2020 年 5 月 29 日起實施。在符合某些條件的情況下,個人及企業根據防疫抗疫基金提供的財政資助所獲得的收入,可豁免繳納薪俸稅及利得稅。相關豁免政策適用于就 2019 年 4 月1 日開始的納稅年度及其后所有納稅年度應征收的薪俸稅及利得稅。 


以上內容根據文章發布者洪先生對2023年深圳境外投資備案(ODI登記)辦理實際操作經驗做匯總解析,嚴禁轉載,違者必究!希望小編整理的《深圳企業境外投資備案實操攻略(附香港新.冠肺炎疫情后稅收政策變化)》可以協助國內企業了解并順利通過深圳境外投資備案(ODI登記)辦理實操指南,如果有細節問題不清楚歡迎聯系小編咨詢細節,小編公司有專.業的工商稅務團隊協助各位順利通過深圳境外投資備案(ODI登記)辦理操作指南,感謝閱讀,歡迎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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