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私募基金公司注冊條件詳細解析,附海南私募稅收優惠政策
| 更新時間 2024-11-21 19:00:00 價格 請來電詢價 聯系電話 19866036007 聯系手機 19866036007 聯系人 洪澤順 立即詢價 |
2021年私募基金公司注冊條件詳細解析,附海南私募稅收優惠政策
海南私募基金公司稅收優惠政策
1、企業所得稅
對注冊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并實質性運營的鼓勵類產業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在《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中列明“創業投資”業務屬于鼓勵類的范疇。
2、個人所得稅惠
對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工作的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其個人所得稅實際稅負超過15%的部分,予以免征。在私募基金企業中,基金經理、金融管理人才、金融審計人才、金融公關人才、金融數據分析人才、金融法律人才、金融財會人才等都屬于緊缺人才的范疇。
3、地方優惠政策:(以三亞為例)
并為金融類公司注冊開通“當天核名、次日發照”綠色通道。
1、對在三亞亞太金融(基金)小鎮注冊落地(含新設或遷入),且完成備案的基金管理人及所發起的私募基金、創投類公司給予財政獎勵。
2、為金融類公司注冊開通“當天核名、次日發照”綠色通道。
3、所投企業符合三亞市旅游、現代服務業、高新技術產業且企業納稅地點在三亞的各類投資基金給予一次性項目資助,蕞高資助金額不超過600萬元。
4、各類投資基金及管理企業新購建的本部自用辦公用房(不包括附屬和配套用房),以辦公用途部分的建筑面積計算,按1000元/平方米的標準,給予一次性補助,不超過1000萬元。
海南私募基金公司注冊條件:
1、公司股東具備一定的出資能力
2、擬注冊的機構的法人及高管要具備私募基金從業資格證
3、海南私募基金公司工商注冊營業執照后半年內必須到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申請私募管理人備案
海南私募基金公司注冊經營范圍要求:
經營范圍中必須帶有跟私募相關的字眼,必須要體現私募合規經營的要求
一、自2021年1月8日起提交管理人登記申請的機構,應當按照《規定》第三條的要求,在名稱中標明“私募基金”“私募基金管理”“創業投資”字樣,在經營范圍中標明“私募投資基金管理”“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管理”“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管理”“創業投資基金管理”等體現受托管理私募基金特點的字樣。
海南私募基金公司申請私募備案的條件要求:
私募機構應當按規定具備開展私募基金管理業務所需的從業人員、營業場所、資本金等運營基本設施和條件,并建立基本管理制度
(一)【內控基本要求】根據《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內部控制指引》及私募基金登記備案相關問題解答相關要求,申請機構應當建立健全內部控制機制,明確內部控制職責,完善內部控制措施,強化內部控制保障,持續開展內部控制評價和監督。申請機構的工作人員應當具備與崗位要求相適應的職業操守和勝任能力。
(二)【資本金滿足運營】作為必要合理的機構運營條件,申請機構應根據自身運營情況和業務發展方向,確保有足夠的實繳資本金保證機構有效運轉。相關資本金應覆蓋一段時間內機構的合理人工薪酬、房屋租金等日常運營開支。律師事務所應當對私募基金管理人是否具備從事私募基金業務所需的資本金、資本條件等進行盡職調查并出具法律意見。
針對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實收資本/實繳資本未達到注冊資本/認繳資本的25%的情況,協會將在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信息中予以特別提示,并在私募基金管理人分類公示中予以公示。
(三)【辦公地要求】申請機構的辦公場所應當具備獨立性。申請機構工商注冊地和實際經營場所不在同一個行政區域的,應充分說明分離的合理性。申請機構應對有關事項如實填報,律師事務所需做好相關事實性盡職調查,說明申請機構的經營地、注冊地分別所在地點,是否確實在實際經營地經營等事項。
(四)【財務清晰】根據《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內部控制指引》,申請機構應建立健全財務制度。申請機構提交私募登記申請時,不應存在到期未清償債務、資產負債比例較高、大額或有負債等可能影響機構正常運作情形。申請機構與關聯方存在資金往來的,應保證資金往來真實合理。
(五)【已展業情況】申請機構提交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申請前已實際展業的,應當說明展業的具體情況,并對此事項可能存在影響今后展業的風險進行特別說明。若已存在使用自有資金投資的,應確保私募基金財產與私募基金管理人自有財產之間獨立運作,分別核算。
(六)【特殊目的載體】已登記私募基金管理人為某只基金的設立或投資目的,出資或派遣員工專門設立的無管理人員、無實際辦公場所或不履行完整管理人職責的特殊目的載體(包括出于類似目的為某只有限合伙型基金設立的普通合伙人機構),無需申請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但應當在私募基金管理人關聯方中如實填報相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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