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海南QDLP設立條件詳細解析
| 更新時間 2024-11-22 19:00:00 價格 請來電詢價 聯系電話 19866036007 聯系手機 19866036007 聯系人 洪澤順 立即詢價 |
詳細介紹
2021年海南QDLP設立條件詳細解析
海南QDLP的對外投資范圍
根據《暫行辦法》第13條的規定,試點基金可以基金財產開展如下投資業務:
1.境外非上市企業的股權和債券;
2.境外上市企業非公開發行和交易的股票和債券;
3.境外證券市場(包括境外證券市場交易的金融工具);
4.境外股權投資基金和證券投資基金;
5.境外大宗商品、金融衍生品;
6.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的其他領域。
(一)QDLP試點企業的設立程序
資金變動及投資情況報告。QDLP基金管理人應于每個自然年結束后的20個工作日內向省金融監管部門報送上年度試點基金的資金變動、結售匯情況和境外投資情況報告。
重大事項報告。QDLP基金管理人應在投資運作過程中發生下列事項后15個工作日內及時向省金融監管部門書面報告:修改合同、章程或合伙協議等重要文件,高.級管理人員、主要投資管理人員的變更,解散或清算,省金融監管部門要求的其他事項。
產品信息報送。QDLP基金管理人應在每季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向外匯管理部門及省金融監管部門報告相關投資產品信息。
季度、年度報告。QDLP基金管理人應按期向省金融監管部門提供季度、年度報告。季度報告包括但不限于認繳規模、實繳規模、投資者情況、投資情況、退出情況、基金凈值以及購匯、結匯、賬戶資金變動等;年度報告包括但不限于上年度試點基金的資金變動、結售匯情況、境外投資情況報告、重大事項變更、審計報告等情況。
以上便是小編整理的2021年海南QDLP設立條件詳細解析,希望可以協助國內企業了解并順利通過海南QDLP設立辦理,如果有細節問題不清楚歡迎聯系小編咨詢細節,小編公司有專.業的工商稅務團隊協助各位順利通過海南QDLP設立辦理,感謝閱讀,歡迎咨詢!
相關產品
聯系方式
- 電 話:19866036007
- 市場運營中心:洪澤順
- 手 機:19866036007
- 微 信:19866036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