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投企業對外投資odi備案辦理詳細指南
| 更新時間 2024-11-22 19:00:00 價格 請來電詢價 聯系電話 19866036007 聯系手機 19866036007 聯系人 洪澤順 立即詢價 |
2021年中投企業對外投資odi備案辦理詳細指南
2020年以來,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肆虐,世界經濟復蘇艱難曲折,發改委為助力外向型經濟發展,積極創新舉措、加強部門溝通、提升境外投資便利化水平,積極提供多樣化服務,促進境外投資穩步發展。
一是便利境外投資備案工作。指導企業境外投資備案申請工作,由企業注冊所在地發改委全程跟蹤服務。創新容缺并聯機制,基于政企互信、企業誠信為原則,壓縮審批流程、提高審批效率,支持企業開拓國際市場,推動高質量“走出去”。
二是做好投資風險提醒。對投資企業相關投資事項進行風險提醒,宣講投資國(地區)疫情防控的措施、政策、對投資貿易的影響,了解企業的防控措施,指導企業做好疫情防控。組織本地區對歐投資企業參加國家發改委外資司委托相關單位開展的對歐盟反補貼政策免費線上解讀,積極應對境外可能遭遇的反補貼風險。
三是加強境外投資事中事后監管。逐一了解今年以來境外投資備案項目進展情況,對已完成投資的,提醒報告完成情況,對未完成的,了解項目進展、存在的問題與困難,為指導企業境外投資業務工作開展提供基礎資料。
四是做好“一帶一路”重點項目的配套支持。發揮香港優勢推動“一帶一路”合作,組織本地“一帶一路”重點項目企業免費參與第六屆“一帶一路”高峰論壇線上會議。組織各地推薦報送擬與香港企業開展對接合作的“一帶一路”項目,促進本地企業與香港企業優勢互補、深化合作。
了解過境外投的朋友應該都比較清楚了,我們中投企業對外投資需要經過國家商務局審批拿到《項目備案通知書》和發改委審批拿到《企業境外投資證書》才能到外匯管理局完成資金外匯,那我們想要實現資金合規處境,具體需要走什么流程呢?小編下文著重介紹中投企業境外投資odi備案的相關訊息以及申請細節,感謝閱讀!
境外投資主要有哪些法律法規
1.《企業境外投資管理辦法》(發改委第11號令2018年3月1日起施行);
2.《境外投資管理辦法》(商務部令2014年第3號);
3.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人民銀行外交部《關于進一步引導和規范境外投資方向指導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7〕74號;
4.《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進一步簡化和改進直接投資外匯管理政策的通知》(匯發〔2015〕13號);
5.《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境內居民通過特殊目的公司境外投融資及返程投資外匯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匯發〔2014〕37號);
6.《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發布<境內機構境外直接投資外匯管理規定>的通知》(匯發〔2009〕30號)。
中投企業對外投資odi備案條件?
1、境內公司蕞好成立滿1年以上(成立時間不滿一年的企業,無法提供完整的經審計的財務報表的,一般無法通過審批部門的核準或備案)。
2、近一年獨立第三方會計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不能出現虧損。
3、凈資產回報(收益)率=凈利潤/所有者權益,蕞好高于5%,越高越好。
4、資產負債率=負債總額/資產總額,蕞好低于70%,越低越好。
中投企業對外投資odi備案申請流程
ODI備案需要三個部門備案/審批,分別為發改委、商務局、外管局(目前外管局已將權限下放至商業銀行)。
(1)發改委審批or發改委備案
從上表可知,非敏感項目,中央企業的對外投資在10億元以下的,由國家發改委備案,高于10億元的由國家發改委核準。地方企業,投資額在3億元以下的,僅需省級發改委備案。
以下三類情況屬于限制開展的境外投資,需須經境外投資主管部門核準:
A. 赴與我國未建交、發生戰亂或者我國締結的雙多邊條約或協議規定需要限制的敏感國家和地區開展境外投資。
B. 房地產、酒店、影城、娛樂業、體育俱樂部等境外投資。
C. 在境外設立無具體實業項目的股權投資基金或投資平臺。
(2)商務部門審批/備案
申請人一般由市級初審,通過內部系統申報到省級商務部門。
(3)外匯管理局備案:銀行放匯、外管局監管。
(4)實施ODI,資金合規出境
通過上述審批、備案,取得發改委的《境外投資項目備案通知書》及商務部《企業境外投資證書》,進行外匯管理局的備案后資金即可出境。
中投企業對外投資odi備案申請資料
(1)境內公司執照副本原件
(2)公章
(3)蕞新的財務審計報告
(4)境內公司法人、股東、董事、經理、監事身份證復印件(股東為公司的提供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
(5)境外公司章程以及翻譯件(如果境外公司已存在)
(6)出資商業計劃書或者市場調查等等、投資資金來源情況的說明梗概、投資環境分析評價梗概(請提供梗概,具體由我司操作)
(7)境內、外產品簡述,獲獎榮譽或資質證書等,并附圖片
(8)提供銀行出具的自有資金證明原件(抬頭:致北京市商務局/致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9)若為并購需要出具并購相關合同、協議;銀行出具的存款證明(自有資金證明)、或對賬單;出具第三方機構出具的盡職調查。
中投企業對外投資odi備案須知
1、兩個以上企業共同開展境外投資的,應當由相對中方大股東在征求其他中方投資方書面同意后辦理備案或申請核準。如果各方持股比例相等,應當協商后由一方辦理備案或申請核準。
2、企業對其投資的境外企業的冠名應當符合境內外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未按國家有關規定獲得批準的企業,其境外企業名稱不得使用“中國”、“中華”等字樣。
3、自領取《證書》之日起2年內,企業未在境外開展投資的,《證書》自動失效。如需再開展境外投資,應當重新辦理備案或申請核準。如《證書》丟失,企業應當在全國性報紙上刊登遺失聲明后,向我委申請補辦。我委在審核境外企業經營情況,并要求企業承諾無違法違規行為后辦理補辦手續。
4、對于已利用境外企業作為平臺開展投資的,如企業辦理該境外企業的變更手續,應理順投資路徑,明確投資目的地,由原備案或核準的部門為每個目的地企業換發新的《證書》,舊《證書》同時交回并作廢。
以上便是小編整理的2021年中投企業對外投資odi備案辦理詳細指南,希望可以協助各位了解并且順利通過境外投資備案,如果還有問題不清楚歡迎聯系小編咨詢詳細細節,歡迎咨詢,感謝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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