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增值電信業務-IDC經營許可證:IDC經營許可證申請流程以及條件
| 更新時間 2024-11-21 19:00:00 價格 請來電詢價 聯系電話 19866036007 聯系手機 19866036007 聯系人 洪澤順 立即詢價 |
資質全名:第壹類增資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因特網數據中心業務
審批機構:工信部工信部-省管局復審
審核時間:系統評測后90工作日
年檢要求:省內證每年1-3月年檢,全國證每年3-6月年檢;
有效期限:5年
業務應用:基于INTERNET網絡,為集中式收集、存儲、處理和發送數據的設備提供運行維護的設施基地并提供相關的服務。IDC提供的主要業務包括主機托管(機位、機架、機房出租)、資源出租(如虛擬主機業務、數據存儲服務)、系統維護(系統配置、數據備份、故障排除服務)、管理服務(如帶寬管理、流量分析、負載均衡、入侵檢測、系統漏洞診斷),以及其他支撐、運行服務等。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IDC證-申請條件1、經營者為依法設立的公司。
2、注冊資本蕞低限額為省內業務100萬元人民幣,全國業務1000萬元人民幣。
3、有與開展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專業人員。
4、有必要的辦公場地、辦公設施。
5、公司及其主要出資者和主要經營管理人員三年內無違反電信監督管理制度的違法記錄。
6、有為用戶提供長期服務的信譽或者能力。
7、有必要的技術方案、信息安全保障措施以及擬開展業務的發展計劃;
8、系統已通過工信部評測(網站備案系統、資源接入管理系統、信息安全管理系統)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IDC證-企業材料申辦企業提供1、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2、驗資報告/審計報告
3、社保證明及員工證明文件
4、辦公場地租賃協議及房屋產權證明
5、公司章程
6、與基礎運營商簽署的機房租賃協議(自建機房需先通過機房評測)
7、3人近三個月社保繳費證明
法律相關《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
《電信業務經營許可管理辦法》 國家對電信業務經營按照電信業務分類,實行許可制度。
經營電信業務,必須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取得國務院信息產業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電信管理機構頒發的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未取得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從事電信業務經營活動。
如擅自經營的,由國務院信息產業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電信管理機構依據職權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5萬元的,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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