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出版物經營許可證:出版物經營許可證申請材料以及條件匯總
| 更新時間 2024-11-21 19:00:00 價格 請來電詢價 聯系電話 19866036007 聯系手機 19866036007 聯系人 洪澤順 立即詢價 |
詳細介紹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必讀知識許可概述
審批機構:文化委員會-新聞出版局
審批時間:20-40工作日
年檢要求:每年年檢
有效期限:3年
業務應用:國家對出版物發行依法實行許可制度,未經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出版物發行活動。本規定另有規定的除外。
出版物,是指圖書、報紙、期刊、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等。
批發,是指供貨商向其他出版物經營者銷售出版物。
零售,是指經營者直接向消費者銷售出版物。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申請條件1、有確定的企業名稱和經營范圍;
2、有與出版物業務相適應的組織機構和發行人員;
3、有與出版物批發業務相適應的設備和固定的經營場所;
4、有相適應的注冊資金;
5、蕞近三年內未受到新聞出版行政部門行政處罰,無其他嚴重違法記錄。
除出版物發行企業依法設立的從事批發業務的分公司外,出版物批發單位應為公司制法人。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企業材料申辦企業提供1、營業執照副本掃描件
2、企業章程;
3、注冊資本信用證明;
4、經營場所的情況及使用權證明;
5、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負責人的身份證明;
6、負責人的發行員職業資格證書或其他專業技術資格證明材料;
7、其他需要的證明材料。
法律相關1、《出版管理條例》
2、《音像制品管理條例》
3、《出版物市場管理規定》
相關產品
聯系方式
- 電 話:19866036007
- 市場運營中心:洪澤順
- 手 機:19866036007
- 微 信:19866036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