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EDI經營許可: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EDI-企業材料
| 更新時間 2024-11-24 19:00:00 價格 請來電詢價 聯系電話 19866036007 聯系手機 19866036007 聯系人 洪澤順 立即詢價 |
詳細介紹
法律相關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
《電信業務經營許可管理辦法》 國家對電信業務經營按照電信業務分類,實行許可制度。
經營電信業務,必須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取得國務院信息產業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電信管理機構頒發的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未取得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從事電信業務經營活動。
如擅自經營的,由國務院信息產業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電信管理機構依據職權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5萬元的,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
1、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2、驗資報告/審計報告
3、社保證明及員工證明文件
4、辦公場地租賃協議及房屋產權證明
5、公司章程
6、與基礎運營商簽署的機房租賃協議(自建機房需先通過機房評測)
7、至少3人三個月社保繳費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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