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境外投資備案(ODI)操作指引完整攻略
| 更新時間 2024-11-22 19:00:00 價格 請來電詢價 聯系電話 19866036007 聯系手機 19866036007 聯系人 洪澤順 立即詢價 |
深圳境外投資備案(ODI)操作指引完整攻略
據韓聯社12月6日報道,國際金融中心6日透露,巴克萊銀行、美國銀行-美林銀行(BoA-ML)、花旗銀行、瑞士信貸銀行、高盛集團、JP摩根、HSBC、野村銀行、UBS等9家主要外國投資銀行(IB)上月末發布報告書稱,預計明年韓國經濟增長率平均為1.1%,比10月末預測的1.4%下調0.3個百分點,遠不及明年全球經濟增長率的預測值。報告書還預測韓國消費者物價上漲率將從今年的5.1%下降至明年的3.1%;預測韓國經常收支順差占GDP之比將從去年的4.9%下降至今年的1.9%、明年的2.2%。深圳境外投資備案(ODI)操作指引
國資委(央企適用)
(地方國企按照地方國資委相關文件辦理)
(一)審批方式
國資委于2017年1月7日發布第35號令《中央企業境外投資監督管理辦法》,對中央企業的境外投資實行負面清單和年度投資計劃管理。對于納入年度投資計劃的境外投資項目實行備案管理,對非主業投資項目和負面清單特別監管類項目報國資委審核,對于負面清單禁止類項目,中央企業一律不得投資
(二)審批材料
對于國資委審核的項目,需提交如下材料:
(1)開展項目投資的報告;
(2)企業有關決策文件;
(3)項目可研報告(盡職調查)等相關文件;
(4)項目融資方案;
(5)項目風險防控報告;
(6)其他必要的材料。
(三)注意事項
1.中央企業要制訂自己的負面清單。根據35號令規定:中央企業應當在國資委發布的中央企業境外投資項目負面清單基礎上,結合企業實際,制定本企業更為嚴格、具體的境外投資項目負面清單。
2.擬開展的境外投資項目一定要納入當年上報國資委的年度投資計劃。根據35號令規定:中央企業應當根據企業國際化經營規劃編制年度境外投資計劃,并納入企業年度投資計劃。中央企業因境外重大投資項目再決策涉及到年度投資計劃調整的,應當將調整后的年度投資計劃報送國資委。
3.嚴格控制非主業投資,要求與其他央企合作。根據35號令規定:中央企業原則上不得在境外從事非主業投資。有特殊原因確需開展非主業投資的,應當報送國資委審核把關,并通過與具有相關主業優勢的中央企業合作的方式開展。主業是指由中央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確定并經國資委確認公布的企業主要經營業務;非主業是指主業以外的其他經營業務。
4. 要求委托第三方進行決策前的風險評估。根據35號令規定:對于境外特別重大投資項目,中央企業應建立投資決策前風險評估制度,委托獨立第三方有資質咨詢機構對投資所在國(地區)政治、經濟、社會、文化、市場、法律、政策等風險做全面評估。其中境外重大投資項目是指中央企業按照本企業章程及投資管理制度規定,由董事會研究決定的境外投資項目。
(四)參考法規
《中央企業投資監督管理辦法》,國資委令第34號,2017;
《中央企業境外投資監督管理辦法》,國資委令第35號,2017。
常見問題
(1)國內主體公司不滿一年可以對外投資嗎?
答:可以。
(2)如果公司是2019年1月成立的,需要審計報告嗎?
答:需要。
(3)國內主體公司股東有金融公司或外資公司也能做境外投資嗎?
答:可以,不影響。
(4)先注冊國外子公司還是先辦理境外投資證書?程序有要求嗎?
答:可同時進行。
(5)對外投資辦下來后續還要做什么?
答:需要每年在商務部,發改委做年審。
(6)投資幣種是人民幣,國外子公司的比重是美元,怎么匯出去?
答:參考當天銀行當時的匯率,在銀行將資金匯出。
(7)境外投資備案成功后要一次性全部匯出備案資金嗎?
答:備案的有效期一般是兩年,可以選擇在有效期內分多次把備案的資金匯出或一次性全部匯出。
以上內容根據文章發布者洪先生對2022年深圳境外投資備案(ODI)實操操作經驗做匯總解析,嚴禁轉載,違者必究!希望小編整理的《深圳境外投資備案(ODI)操作指引完整攻略》可以協助國內企業了解并順利通過深圳境外投資備案(ODI)實操申請,如果有細節問題不清楚歡迎聯系小編咨詢細節,小編公司有專.業的工商稅務團隊協助各位順利通過深圳境外投資備案(ODI)實操申請,感謝閱讀,歡迎咨詢。
聯系方式
- 電 話:19866036007
- 市場運營中心:洪澤順
- 手 機:19866036007
- 微 信:19866036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