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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企業境外投資odi備案全流程以及難點分析

更新時間
2024-11-22 1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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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企業境外投資odi備案全流程以及難點分析

一、申請境外投資ODI備案對企業的要求

1、境內公司蕞好成立滿1年以上(成立時間不滿一年的企業,無法提供完整的經審計的財務報表的,一般無法通過審批部門的核準或備案);

2、蕞近一年獨立第三方會計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不能出現虧損;

3、凈資產回報(收益)率=凈利潤/所有者權益,蕞好高于5%,越高越好;

4、資產負債率=負債總額/資產總額,蕞好低于78%,越低越好;

5、股東背景、資金來源必須真實、合法。


二、申請境外投資ODI備案企業所需材料有哪些?

1、發改委備案請示文件;

2、境外投資備案表;

3、營業執照復印件;

4、境外投資真實性承諾書;

5、“企業擬成立境外全資子公司”的決議;

6、項目背景說明;

7、追溯至蕞終實際控制人的投資主體股權架構圖;

8、資金證明(存款證明原件);

9、審計報告。


三、申請境外投資ODI備案需要變更資料的情況:

根據《11號文》的相關規定,已核準或備案的項目,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在有關情形發生前向出具核準文件或備案通知書的部門提出變更申請:

(1)投資主體增加或減少;

(2)投資地點發生重大變化;

(3)主要內容和規模發生重大變化;

(4)中方投資額變化幅度達到或超過原核準、備案金額的20%,或中方投資額變化1億美元及以上;

(5)需要對項目核準文件或備案通知書有關內容進行重大調整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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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商務部門核準和備案要求

     根據商務部2014年9月6日頒布的《境外投資管理辦法》(商務部令2014年第3號),商務部門對企業境外投資實行備案實行“備案為主,核準為輔”的管理模式。企業境外投資涉及敏感國家和地區、敏感行業的,實行核準管理,其他投資情形均適用備案管理。如下表所示:

      對于備案管理的項目,投資主體通過商務部“境外投資管理系統”進行信息填報,網上生成《境外投資備案表》,商務部或省商務廳應當自收到《境外投資備案表》后3個工作日內予以備案并向獲得備案的企業頒發《企業境外投資證書》。需要注意的是,根據商務部《境外投資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如項目信息發生變更,包括投資主體、投資總額、出資情況、經營范圍等,變更手續與新辦手續一致。



五、申請境外投資ODI備案全流程解析


境外投資(ODI)備案涉及到商務部、發改委以及外匯局三個部門。


商務部備案

境內企業股東需要向省級商務部門和省級發改委辦理ODI備案手續。商務部負責整體審批企業境外投資事項,為符合要求的企業頒發《企業境外投資證書》。


發改委備案

發改委負責監管企業境外投資行業流向,為滿足條件的企業頒發《境外投資項目備案通知書》。


外匯登記管理

     根據國家外匯管理局2009年7月13日發布的《關于發布境內機構境外直接投資外匯管理規定的通知》,中國企業境外直接投資的,須辦理境外直接投資前期費用登記;此后,企業在獲得發改委和商務部門的核準或備案后,辦理境外直接投資外匯登記。

     境外直接投資前期費用指境外投資設立項目或企業前,需要向境外支付的與直接投資相關的費用,包括投標保證金、租用辦公場地、聘用人員、以及聘請境外中介機構所需的費用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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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境外投資odi備案操作重點及難點

1.境內機構境外投資時,應登記境內機構投資的第1層級境外企業,當境內主體通過給第1層級企業增資以便再投資其他境外企業時,要將這部分增量投資疊加在第1層級的中方投資總額中。

2.銀行應審核企業填寫的《境外直接投資外匯登記業務申請表》信息,如與《企業境外投資證書》或其他相關主管部門的批復文件或合作合同相關約定信息不一致,原則上不得為其辦理相關業務。如有特殊原因,企業應提交相關材料予以說明,并以《申請表》為準辦理相關業務。

3.多個境內機構共同實施一項境外直接投資的,由約定的一個投資主體向其注冊地銀行申請辦理變更登記,其他境內機構無需重復申請。

4.變更登記前,銀行應認真核實系統登記信息是否與企業實際投資情況相符。如不相符,銀行應向當地外匯局報告,待信息調整正確后再進行變更登記。企業登記業務完成后,銀行應通過“綜合查詢-歷史協議查詢”查看本次登記的信息及全貌信息是否與企業實際情況相符。如不符,銀行應暫緩向企業發放《業務登記憑證》,并向當地外匯局報告,待信息調整正確后再發放《業務登記憑證》。

5.減資或轉股登記時,應區分減資或轉股的標的是義務還是實際,并區分不同系統功能模塊辦理。在轉股同時包含義務和實際的情況下,應先辦理轉實際,再辦理轉義務。

6.在變更登記業務后續可能發生跨境流動的情況下,會生成新的業務登記憑證。比如,中轉外(實際)和外轉中(實際)業務,都會生成相應的業務登記憑證。對于義務出資的變更,由于只是對原有義務出資額度的更改,所以生成的業務登記憑證上的編碼不變。

7.除設立特殊目的公司外,境內居民個人境外直接投資業務尚未放開。


國有資產監管審批

         如果境內企業海外投資時,涉及國有企業或國有資產,除進行上述一般性的核準、備案流程外,還可能需要得到國有資產主管部門的審批備案或核準。企業應在履行內部決策程序后,具體實施前向市國資委報送備案材料。應在報送材料應包含:(1)《市屬國有企業投資項目備案表》;(2)企業有關決策文件;(3)投資項目可研報告(盡職調查)、 論證意見、法律意見書、擬簽訂的投資協議(合同)和章程草案;(4)投資合作方和被投資方的情況介紹、資信證明等相關文件;(5)其他需要報送的有關材料。

         因此,屬國有企業如參與境外投資項目,需根據上述法律法規文件要求,向當地國資委進行事前備案。備案過程涉及多部門的多項立項審批程序,所需資料審核較為嚴格,建議企業在申請時選擇專.業的機構來協助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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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境外投資odi備案疑問解答

1、商務部門對哪些主體開展境外投資進行備案?

答:《境外投資管理辦法》(商務部令2014年第3號)第二條規定,境外投資主體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企業。

2、事業單位境外投資可以備案嗎?

答:可以。《境外投資管理辦法》(商務部令2014年第3號)第三十六條規定:事業單位法人開展境外投資參照本辦法執行。

3、非企業法人境外投資可以備案嗎?

答:非企業法人在境外投資設立企業,應按照《境外投資管理辦法》辦理;非企業法人在境外設立機構,不屬于商務主管部門境外投資管理范疇,因此不能為其辦理備案手續。

4、國內自然人以個人名義境外投資可以備案嗎?

答:不可以。自然人境外投資不屬于商務主管部門管理范疇。(自然人在境外為上市而設立特殊目的公司,目前由外匯局負責辦理相關的外匯登記手續。)

5、國內金融企業境外投資可以備案嗎?

答:國內金融企業境外投資非金融企業屬于商務部管理范疇,可以備案,但應征求金融監管部門意見。

6、國內企業成立未滿一年,可以境外投資備案嗎?

答:可以。但需對相關資金來源和資金構成進行說明。

7、國內企業可以跨行業境外投資備案嗎?

答:可以。若境內外法律法規和規章對資格資質有要求的,企業應當取得相關證明文件。

8、國內兩個以上投資主體,由哪一方辦理境外投資備案?

答:《境外投資管理辦法》(商務部令2014年第3號)第十四條規定,投資主體為兩個以上共同開展境外投資的,應當由相對大股東在征求其他投資方書面同意后辦理備案。如果各方持股比例相等,應當協商后由一方辦理備案。

9、國內投資主體境外投資參股比例小于10%可以備案嗎?

答:可以。

10、中央企業在地方的下屬企業如何辦理境外投資備案?

答:中央企業在地方的下屬企業應通過中央企業集團總部在商務部辦理境外投資備案手續。

11、中央企業參股地方企業如何辦理境外投資備案?

答:若地方企業股份占比大,由地方企業在省商務廳或設區市商務局(委)辦理境外投資備案手續;若中央企業股份占比大,由中央企業在商務部辦理境外投資備案手續。

12、國內企業在境外設立分支機構需要備案嗎?

答:需要備案。

13、境內企業收購一筆境外企業持有的資產,但該資產實際是位于我國境內的一塊土地,此種情況是否屬于境內企業開展的境外投資活動?

答:如果交易過程中,境內企業發生了《企業境外投資管理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令第11號)第二條規定的投資活動(如收購持有該土地的境外企業等),則屬于境內企業開展的境外投資活動。若交易過程完全在我境內進行,且未發生《企業境外投資管理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令第11號)第二條規定的投資活動,則不屬于。


以上便是小編整理的2021年企業境外投資odi備案全流程以及難點分析,希望可以協助各位一文讀懂境外投資odi備案,順利備案通過,如果還有細節問題不清楚可以聯系小編咨詢,需要代辦的朋友可以咨詢小編對接細節,感謝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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