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投資備案解析:企業對外資金投資是不是一定要做備案
| 更新時間 2024-11-22 19:00:00 價格 請來電詢價 聯系電話 19866036007 聯系手機 19866036007 聯系人 洪澤順 立即詢價 |
企業對外資金投資是不是一定要做備案?
境外投資有那幾個部門審批呢?
我們所說的境外投資,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企業(以下簡稱企業)通過新設、井購及其他方式在境外擁有非金融企業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業所有權、控制權、經營管理權及其他權益的行為。企業開展境外投資,依法自主決策、自負盈虧。
商務部和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按照企業境外投資的不同情形,分別實行備案和核準管理。企業境外投資涉及敏感國家和地區敏感行業的,實行核準管理。企業其他情形的境外投資,實行備案管理。
實行核準管理的國家是指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未建交的國家、受聯合國制裁的國家。必要時,商務部可另行公布其他實行核準管理的國家和地區的名單。
實行核準管理的行業是指涉及出口中華人民共和國限制出口的產品和技術的行業、影響一國(地區)以上利益的行業,
兩個以上企業共同開展境外投資的,應當由相對大股東在征求其他投資方書面同意后辦理備案或申請核準。如果各方持股比例相等,應當協商后由一方辦理備案或申請核準。如投資方不屬同行政區域,負責辦理備案或核準的商務部或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應當將備案或核準結果告知其他投資方所在地商務主管部門。
境外投資備案的條件:
1.境內公司成立必須滿一年
2.公司必須盈利
3.投資金額必須小于公司盈利
4.出具審計報告(近一年的)
ODI備案辦理的流程:
1.發改委立項向發改部門及委會部門申請項目,報送項目信息,境內投資人簽署各項所需法律文件,待發改部門核準或備案,發放核準文件或備案通知書。
2.商務部審批發證商務部門核準或備案,發放企業境外投資證 書,企業應在收到證書2年在境外開展投資。
3.外匯管理局備案銀行放外匯,外管局監管。投資金額500萬美金以上的,需向外管部門匯報。
4.外管部門審核后,向境內企業發放境外直接投資外匯登記證。
以上是審批步驟,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境外公司的詳細資料,境內主體公司的審計報告,建議盈利狀態,還有營業執照、銀行開戶、公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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