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投資備案辦理指南 廣東境外投資odi流程(2024新規整理說明)
| 更新時間 2024-11-22 19:00:00 價格 請來電詢價 服務 境外投資項目備案通知書 服務 境外投資備案odi流程 服務 境外投資備案代辦公司 聯系電話 19866036007 聯系手機 19866036007 聯系人 洪澤順 立即詢價 |
境外投資備案辦理指南 廣東境外投資odi流程(2024新規整理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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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境外投資odi流程(2024新規整理說明)
廣東境外投資備案ODI備案全流程
1、受理
委辦收文窗口接收項目備案申請后,當日通知外資處經辦人員收文并簽收。經辦人員根據相關規定,分別作出以下處理:
(1)申請事項依法不屬于本委職權范圍的,即時作出不予受理的決定,并告知申請人向有關行政機關申請;
(2)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需要補正有關材料的,當場或在5個工作日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
(3)申請事項屬于我委職權范圍,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請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補正申請材料的,受理備案申請。
2、審查和決定
經辦人員及分管負責人按崗位職責對項目備案申請進行初審,處室主要負責人進行審定。
(1)處室經辦人員對受理的申報材料是否符合法律法規、國家產業政策和宏觀調控政策、行業準入標準進行初審。
(2)提出初審意見,報處室負責人復審。
(3)處室負責人對申請材料和初審意見進行審核,做出是否同意備案的決定。不同意備案的,應寫明不同意備案的理由。對不同意初審意見的,提出其意見及理由后,將申報材料退回受理窗口。
(4)處室負責人做出同意備案的決定后,報分管委領導終審。
3、送達與公告
對同意備案的,處室經辦人員應制作備案文件,通知申請人領取文件。備案文件報送分管委領導,同時抄告相關行業主管部門。
蒙古國新政府設置1個副總理職位、16個部和37個直屬機構,包括自然環境與旅游 部、國防部、外交部、財政部等16個部,以及新設置的國家體育運動委員會等12個協調 機構和25個執行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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