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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境外投資備案實操攻略(附巴基斯坦稅制綜述)

更新時間
2024-11-22 1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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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境外投資備案實操攻略(附巴基斯坦稅制綜述)

       巴基斯坦使用人民幣支付俄羅斯原油有助于減少對美元的依賴。長期以來,美元一直是主導國際貿易和金融的主要貨幣,其地位也使美國在全球經濟中擁有較大的影響力。然而,隨著美國頻繁使用制裁等手段干預他國事務,許多國家意識到過度依賴美元存在一定風險。通過使用人民幣進行結算,巴基斯坦可以減少受到美國制裁的影響,保護自身利益,并為其他國家樹立了一個榜樣。


海南境外投資備案實操攻略

海南境外投資備案全流程

一般而言,中國企業進行海外投資,主要需要取得三個主管部門的核準、備案或登記,包括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或地方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下稱“發改部門”)的核準或備案、商務部或地方商務部門(下稱“商務部門”)的核準或備案、以及國家外匯管理局地方分局(下稱“外管部門”)的外匯登記程序(37號文登記)【2015年6月1日后,外匯登記權限已下放到企業注冊地銀行】。

商務部:商務部主要是整體審批企業境外投資事項,為符合要求的企業頒發《企業境外投資證書》

發改委:發改委主要是監管企業境外投資行業流向,為滿足條件的企業頒發《境外投資項目備案通知書》

外管局:外管局主要是監管外匯登記和資金出境的相關手續

(1)報送項目信息申請項目前期費用匯出:發改部門,外匯部門

(2)簽署法律文件(如框架協議、增資協議、收購協議、投資協議等):交易方之間

(3)發改部門核準或備案:國家或地方發改委

(4)商務部門核準(敏感類)或備案(非敏感類):商務部或地方商務部門

(5)外管部門ODI外匯登記/37號文登記 :地方外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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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基斯坦稅制綜述

       (1)巴基斯坦稅法史 

       在巴基斯坦,聯邦政府被授權對個人除農業收入以外的其他所有收入征稅。有據可查的現代所得稅稅收制度可追溯至1860 年。當時,英國為結束因 1857 年獨立戰爭引發的預算赤字,于1860 年首.次正式施行《1860 年所得稅法》,該法案于 1865 年被廢除。

       《1886 年所得稅法》是早期比較先.進的法令,其中對“農業收入”的釋義與《2001 年所得稅條例》相差無幾,該項法案存續了32年之久。 

       《1918 年法案》對若干戰時修正案進行了合并?!?917 年附加稅法》引進了一個針對公司及其他實體超過50000 盧比的未分配利潤進行征稅的累進制附加稅法案,經《1920 年附加稅法》修訂后繼續有效。此后,《1886 年所得稅法》和《1920 年附加稅法》被合并為《1922 年所得稅法》,在巴基斯坦施行至1979 年6 月30 日。穆罕默德?齊亞?哈克在任職巴基斯坦軍事管制首席執行官和軍事委員會主席期間,決定施行新法,即 1979 年 7 月1 日起生效的《1979年所得稅條例》。 

       《1979 年所得稅條例》施行約 23 年,經歷了大量總統法令、年度財政法案/條例、監管法令的修訂,直至《2001 年所得稅條例》頒布,并延用至今。 


       (2)巴基斯坦稅收體制概述 

       巴基斯坦稅收的主管部門為巴基斯坦聯邦稅收委員會(FederalBoard of Revenue,以下簡稱“FBR”),負責制定和實施稅收政策,以及聯邦稅種的征收和管理,下設所得稅務局、海關、銷售稅務局、聯邦消費稅務局等機構,分別負責相關稅種的征收和稽查工作。近年來,巴基斯坦政府為提高財政收入,不斷擴大稅基、加強稅收征管,規定外國公司、外國人與巴基斯坦當地公司和國民享受同等稅收待遇。省級稅由各省財政部門負責征收,除少部分上繳聯邦政府外,其余作為各省自有發展資金。 


       (3)憲法中關于稅收的規定 

       聯邦政府的稅收、借款及提供貸款所得的全部款項均為聯邦統一基金的組成部分。省政府的稅收、借款及提供貸款所得的全部款項均為省統一基金的組成部分。省議會或省政府對于非本省制造或生產的同類產品,根據制造和生產地區的不同而規定不同的稅。

        國家財政委員會負責就下列議會授權征收的稅收凈收入在聯邦和各省之間的分配事項向總統提出建議:

       —所得稅,包括公司稅,但不包括對由聯邦統一基金支付的報酬構成的收入所征收的稅; 

       —銷售稅; 

       —棉花出口稅以及總統規定的其他出口稅;

       —總統規定的國產稅; 

       —總統規定的其他稅。 

       總統在收到國家財政委員會的建議后,應根據該委員會依照相關規定做出的建議,以命令形式規定應分配稅收凈收入的份額。

       任何有關對撥給任何省的全部或部分凈收入實行征稅或改變征稅的法案或修正案,任何有關改變所得稅條例已規定的“農業收入”的含義的法案或修正案,以及任何影響《憲法》第六編第壹章前述任何條款規定的對各省分配或可能分配款項原則的法案或修正案,若未經總統事先批準,一律不得在國民議會提出。

       省議會可以通過法令,在議會法令規定的范圍內,對從事專門職業、貿易、行業或受雇傭的人征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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