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境外投資備案操作指引(2023年新規定)
| 更新時間 2024-11-22 19:00:00 價格 請來電詢價 聯系電話 19866036007 聯系手機 19866036007 聯系人 洪澤順 立即詢價 |
廣州境外投資備案操作指引(2023年新規定)
日前,中國貿促會發布《2022年中國企業對外投資現狀及意向調查報告》。調查報告顯示,2022年,中國企業對外投資平穩發展,超七成受訪企業維持或擴大現有對外投資規模;超八成企業對未來對外投資發展前景持較為樂觀態度;約九成企業看好區域全面經濟伙伴關系(RCEP)國家投資機遇。
廣州境外投資備案操作指引
廣州境外投資備案國資委(央企適用)實操指引
(地方國企按照地方國資委相關文件辦理)
(一)審批方式
國資委于2017年1月7日發布第35號令《中央企業境外投資監督管理辦法》,對中央企業的境外投資實行負面清單和年度投資計劃管理。對于納入年度投資計劃的境外投資項目實行備案管理,對非主業投資項目和負面清單特別監管類項目報國資委審核,對于負面清單禁止類項目,中央企業一律不得投資
(二)審批材料
對于國資委審核的項目,需提交如下材料:
(1)開展項目投資的報告;
(2)企業有關決策文件;
(3)項目可研報告(盡職調查)等相關文件;
(4)項目融資方案;
(5)項目風險防控報告;
(6)其他必要的材料。
(三)注意事項
1.中央企業要制訂自己的負面清單。根據35號令規定:中央企業應當在國資委發布的中央企業境外投資項目負面清單基礎上,結合企業實際,制定本企業更為嚴格、具體的境外投資項目負面清單。
2.擬開展的境外投資項目一定要納入當年上報國資委的年度投資計劃。根據35號令規定:中央企業應當根據企業國際化經營規劃編制年度境外投資計劃,并納入企業年度投資計劃。中央企業因境外重大投資項目再決策涉及到年度投資計劃調整的,應當將調整后的年度投資計劃報送國資委。
3.嚴格控制非主業投資,要求與其他央企合作。根據35號令規定:中央企業原則上不得在境外從事非主業投資。有特殊原因確需開展非主業投資的,應當報送國資委審核把關,并通過與具有相關主業優勢的中央企業合作的方式開展。主業是指由中央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確定并經國資委確認公布的企業主要經營業務;非主業是指主業以外的其他經營業務。
4. 要求委托第三方進行決策前的風險評估。根據35號令規定:對于境外特別重大投資項目,中央企業應建立投資決策前風險評估制度,委托獨立第三方有資質咨詢機構對投資所在國(地區)政治、經濟、社會、文化、市場、法律、政策等風險做全面評估。其中境外重大投資項目是指中央企業按照本企業章程及投資管理制度規定,由董事會研究決定的境外投資項目。
(四)參考法規
《中央企業投資監督管理辦法》,國資委令第34號,2017;
《中央企業境外投資監督管理辦法》,國資委令第35號,2017。
廣州境外投資備案辦理注意事項:
1、境外投資核準文件、備案通知書有效期為2年,如果需要延長有效期的,投資主體應當到期前30個工作日提出延長有效期的申請。
2、已核準或備案的境外投資以下項目發生變化,投資主體應當提前申請變更:
(1)投資主體增加或減少;
(2)投資地點發生重大變化;
(3)主要內容和規模發生重大變化;
(4)中方投資額變化幅度達到或超過原核準、備案金額的20%,或中方投資額變化1億美元及以上;
(5)需要對項目核準文件或備案通知書有關內容進行重大調整的其他情形。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一些境外直接投資會被嚴查,比如合伙企業、母小子大、快設快出等。如果沒辦法說明具體境內股東或合伙人背景、資金來源(包括自有資金、銀行貸. 款、募集資金等合規方式),以及境外投資項目真實性的,一般很難通過審查
以上內容根據文章發布者洪先生對2023年廣州境外投資備案辦理實操經驗做匯總解析,嚴禁轉載,違者必究!希望小編整理的《廣州境外投資備案操作指引(2023年新規定)》可以協助國內企業了解并順利通過廣州境外投資備案辦理,如果有細節問題不清楚歡迎聯系小編咨詢細節,小編公司有專.業的工商稅務團隊協助各位順利通過廣州境外投資備案辦理,感謝閱讀,歡迎咨詢。
聯系方式
- 電 話:19866036007
- 市場運營中心:洪澤順
- 手 機:19866036007
- 微 信:19866036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