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SP經營許可辦理條件以及材料
| 更新時間 2024-11-21 19:00:00 價格 請來電詢價 聯系電話 19866036007 聯系手機 19866036007 聯系人 洪澤順 立即詢價 |
詳細介紹
SP經營許可證介紹
“信息服務業務(不含互聯網)”資質,官方標準稱為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不含互聯網信息服務)。業內俗稱為SP(Service Provider)許可證,它屬于第二類增值電信業務中的信息服務業務(業務代碼:B25)。其詳細業務范圍是指,通過信息采集、開發、處理和信息平臺的建設,通過公用通信網或互聯網向用戶提供信息服務的業務,而必須取得的合法業務準入資質。
基本條件:
1.經營者為依法設立的公司;
2.地網注冊資本不低于100萬元人民幣;跨地區經營的其注冊資本不低于1000萬元人民幣;3.有至少3人連續3個月的社保證明;
4.有必要的場地、設施及相關技術方案;
5.公司及其主要出資者和主要經營管理人員三年內無違反電信監督管理制度的違法記錄;
6.國家規定的其他條件。
SP經營許可證所需材料:
1.營業執照副本;
2.法人及股東身份證;
3.公司章程;
4.公司主要管理人員及技術人員身份證;
5.社保證明;
6.辦公場地租賃協議及房屋產權證明。
辦結時間:1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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