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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新聞
北京企業境外投資ODI備案指引(2024新版攻略)
發布時間: 2023-10-02 17:02 更新時間: 2024-11-22 19:00

北京企業境外投資ODI備案指引(2024新版攻略)

       東盟是RCEP的主體力量。中國-東盟自貿區3.0版建設將務實推進RCEP高水平開放進程。

  東盟與中國是RCEP區域的活力與重心所在。東盟是RCEP的主體,是全球蕞具增長潛力的市場之一。2014-2019年,東盟GDP年均增長5%左右,遠高于世界2.9%、歐盟2.1%的同期增速;有分析預計,到2030年,東盟將超過日本,成為世界.第四大經濟體。中國始終是RCEP的重要推動者。2022年,中國對RCEP其他成員國的進出口規模同比增長7.5%;對RCEP其他成員的非金融類直接投資同比增長18.9%,吸收直接投資同比增長23.1%。以高質量實施RCEP為抓手,與其他成員國合力建設全球高水平蕞大自由貿易區,是中國推動高水平開放的重大戰略任務之一。


北京企業境外投資ODI備案指引

商務部

雖然2018年1月18日,商務部、人民銀行、國資委、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外匯局發布關于印發《對外投資備案(核準)報告暫行辦法》的通知(商合發[2018]24號),強化各部委的信息共享,和商務部牽頭匯總,但并沒有改變原來的對外投資備案或核準的職責分工。因此商務部2014年發布的《境外投資管理辦法》依然適用(后續有變更可能)

備注1:對屬于核準情形的境外投資,中央企業向商務部提出申請,地方企業通過所在地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向商務部提出申請。

備注2:對屬于備案情形的境外投資,中央企業報商務部備案;地方企業報所在地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備案。

備注3:企業投資的境外企業開展境外再投資,在完成境外法律手續后,企業應當向商務主管部門報告。

資料來源:根據商務部令2014年第3號《境外投資管理辦法》整理而成。

需要注意的是商務部規定的敏感國家和敏感行業同發改委規定有所不同。此外,根據2017年8月4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的《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人民銀行外交部關于進一步引導和規范境外投資方向指導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7〕74號),規定了三類限制開展的境外投資需要境外投資主管部門的核準。因此綜合分析,敏感國家和行業指:

1、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未建交的國家、受聯合國制裁的國家、發生戰亂或者我國締結的雙多2、邊條約或協議規定需要限制的敏感國家和地區。

3、涉及出口中華人民共和國限制出口的產品和技術的行業、影響一國(地區)以上利益的行業。

4、房地產、酒店、影城、娛樂業、體育俱樂部等境外投資。

5、在境外設立無具體實業項目的股權投資基金或投資平臺。

 

對于商務部核準的項目,需提交如下材料:

(1)申請書,主要包括投資主體情況、境外企業名稱、股權結構、投資金額、經營范圍、經營期限、投資資金來源、投資具體內容等;

(2)《境外投資申請表》,企業應當通過"管理系統"按要求填寫打印,并加蓋印章;

(3)境外投資相關合同或協議;

(4)有關部門對境外投資所涉的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限制出口的產品或技術準予出口的材料;

(5)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根據商務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對外投資合作“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細則(試行)》的通知(商辦合函〔2017〕426號),對于境外投資項目開展“雙隨機、一公開”工作,重點檢查企業如下內容:

1、境外企業是否落實人員和財產安全防范措施、建立突發事件預警機制和應急預案;

2、境外企業是否按規定及時向駐外(使)領館(經商處室)報到登記;

3、境外企業的境內投資主體是否按規定報告境外投資業務情況和統計資料;

4、以下對外投資是重點督查項目:

4.1中方投資額等值3億美元(含3億美元)以上的對外投資;

4.2敏感國別(地區)、敏感行業的對外投資;

4.3出現重大經營虧損的對外投資;

4.4出現重大安全事故及群體性事件的對外投資;

4.5存在嚴重違規行為的對外投資;

4.6其他情形的重大對外投資。

《境外投資管理辦法》商務部2014年第3號令;

《對外投資備案(核準)報告暫行辦法》(商合發 2018 24號);

《對外投資合作“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細則(試行)》(商辦合函〔2017〕426號)。

 

外匯管理局

取得境外投資主管部門的審批后,企業可直接在銀行辦理外匯匯出手續。根據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進一步簡化和改進直接投資外匯管理政策的通知》(匯發2015年13號)規定,取消了境外直接投資項下外匯登記核準行政審批事項,改由銀行直接審核辦理境外直接投資項下外匯登記,國家外匯管理局及其分支機構通過銀行對直接投資外匯登記實施間接監管;取消境外再投資外匯備案,境內投資主體設立或控制的境外企業在境外再投資設立或控制新的境外企業無需辦理外匯備案手續。

 

銀行要求的審核材料主要有:

1.《境外直接投資外匯登記業務申請表》

2.營業執照或注冊登記證明及組織機構代碼證(多個境內機構共同實施一項境外直接投資的,應提交各境內機構的營業執照或注冊登記證明及組織機構代碼證)。

3.非金融企業境外投資提供商務主管部門頒發的《企業境外投資證書》;金融機構境外投資提供相關金融主管部門對該項投資的批準文件或無異議函。

4.外國投資者以境外股權并購境內公司導致境內公司或其股東持有境外公司股權的,另需提供加注的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和加注的外商投資企業營業執照。

 

參考法規

《境內機構境外直接投資外匯管理規定》匯發[2009]30號;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進一步簡化和改進直接投資外匯管理政策的通知 》匯發[2015] 1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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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礎設施薄弱,中長期發展規劃難以落實。2010年,東帝汶政府頒布國家2011-2030年中長期戰略發展規劃,基礎設施建設列入國家重點規劃實施。11年來,部分道路得以修建,蒂壩港(Tibar Port)集裝箱碼頭建設正在推進,但油氣產業至今未能起步,大部分基礎設施仍然處于落后狀態,2021年4月初特大洪災給市政設施、城市道路、農業各項基礎設施造成較大毀壞,導致農業發展緩慢,產業化水平有待提高,糧食安全問題遠未解決;貿易規模不大,貿易能力亟待提升,逆差難以減少;旅游資源不足,接待能力較弱,難以吸引境外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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