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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出版物經營許可證法律依據和受理條件解讀
發布時間: 2023-09-05 14:55 更新時間: 2024-11-22 19:00

深圳出版物經營許可證法律依據和受理條件解讀

深圳出版物經營許可證法律依據和辦理的必要性如下:

法律依據?!冻霭嫖锸袌龉芾硪幎ā贰冻霭婀芾項l例》《出版物發行管理規定》等。

辦理的必要性。出版物經營許可證是將供貨商向其他出版物經營者銷售出版物的行為合法化、制度化的一種法律許可形式,沒有它將會有許多的處罰。從事出版物零售、批發、出租業務的企業、單位和個人都需要辦理。

深圳出版物經營許可證辦理條件、流程和所需材料如下:

辦理條件。出版單位應當具備完整的法人資格,主要責任人員應當符合法律規定。出版單位應當有相應的資金實力和管理能力,能夠保證刊物質量和管理水平。

辦理流程。提交申請,出版單位需準備好申請材料并親自前往相應的部門,填寫申請表并提交有關材料;受理審核,申請單位提交申請后,出版行政管理機構將對申請進行審核,并告知申請單位所需補正的材料;提交申請書,繳納申請費用,填寫許可證申請表,交予當地新聞出版署;等待審批結果,批準結果在申請提交后的一個月內批復。

所需材料。商業計劃、組織機構、人員簡歷等全部材料。


深圳出版物經營許可證對場地的要求如下:

出版物零售許可證申請條件:有實際經營場所,經營場所必須是一樓臨街商鋪,且能通過消防驗收;有符合條件的圖書信息管理系統軟件。

出版物批發許可證申請條件:須有大于50平方的經營場所,經營場所性質需為辦公或者商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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