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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新聞
2023年海南出版物經營許可證辦理攻略
發布時間: 2023-04-18 13:56 更新時間: 2024-11-22 19:00

2023年海南出版物經營許可證辦理攻略

海南省出版物經營許可證辦理所需材料

辦理《出版物經營許可證》應提交的申請(書面)材料(統一用16開紙打印或書寫):

⑴申請報告,應載明以下內容:

①發行單位名稱、地址及出版物存儲倉庫地址;②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的姓名、文化程度、本市詳細住址、住宅及移動電話號碼等;③經營范圍(圖書、報紙、期刊、電子出版物);④經營方式(零售、出租、零售出租、投遞);⑤經營出版物出租的經營場所周邊200米范圍內有否中小學校。

⑵用于出版物發行的固定經營場所及出版物存儲倉庫的有效使用證明或租賃合同的復印件(原件備查)。

⑶用于出版物發行的經營場所及出版物存儲倉庫的具體位置圖(應寫明“××店經營場所位置圖”),并在圖上標明經營場所及出版物存儲倉庫所在地的門牌號碼、左右相鄰(店鋪)名稱以及附近的明顯參照物。

⑷經營者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戶口簿等,原件當場查驗,復印件留存備查)和出版物發行員職業資格證書(原件當場查驗,復印件留存備查)。

⑸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初中以上學歷證書的復印件(原件備查)。

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兩張。

⑺工商部門預先核準的出版物發行企業的名稱字號審批表復印件(原件備查)。

⑻如申請辦理電子出版物發行業務的,需提交正版電子出版物進貨憑證和發票,而且電子出版物進貨總數應不少于400張,并在經營場所備有相應的電子出版物讀盤設備。

⑼其他需要準備的證明材料。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經營注意事項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出版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出版物、違法所得,違法經營額1萬元以上的,并處違法經營額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違法經營額不足1萬元的,可以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限期停業整頓或者由原發證機關吊銷許可證:

  (一)進口、印刷或者復制、發行國務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門禁止進口的出版物的;

  (二)印刷或者復制走私的境外出版物的;

(三)發行進口出版物未從本條例規定的出版物進口經營單位進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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